时间:2015-09-01 14:5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8月31日,商务部连发两文,剑指农村消费市场。下午4点多,商务部发布《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晚间6时左右,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
对于蕴藏巨大潜力的农村消费市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日前发文指出,“农业现代化出现了千载难逢的机遇”,“释放6.3亿农村人口的消费潜力,足以支持我国经济以7.5%以上的增速发展到2030年”。
不过,虽然市场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旺盛,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过程中,既存在“生产小农户、运输长距离、销售大市场、消费高要求”的旧有矛盾,又面临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的新要求和新挑战。
在此背景下,指导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的五年规划正式出台。根据要求,除了这五年规划外,也将制定年度计划,并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对规划实行年度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
《规划》对此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以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为源头,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以农产品零售市场为基础,以高效规范的电子商务等新型市场为重要补充,有形和无形结合、线上和线下融合、产地和销地匹配,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布局合理、制度完备、高效畅通、安全规范的中国特色农产品市场体系。
在空间布局上,《规划》要求,要形成“八大骨干市场集群和100个左右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市场集群,形成“三纵三横”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见图)。
其中,八大骨干市场集群广泛分布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包括京津冀、东北、长三角、珠三角、中原、长江中游、成渝、陕甘宁等八大区域市场集群;此外,依托于交通要道,《规划》提出了““三纵三横”骨干网络布局,进一步串联起这八大市场集群,从而构建起全国统一的市场流通网络。
《规划》亦明确了6大重点任务:包括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主体培育、农产品产销体系衔接、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建设、开展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试点等内容。其中着重提出要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应用,发展“互联网+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产品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四流融合,进而建设互联互通的全国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体系。
这无疑有利于改变以往农户在市场交易中的被动状态。
就现状而言,在我国传统农产品交易过程中,农户与消费者主要通过各地产品批发市场连接。农户向产地批发市场出售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再分销至销地批发市场,最后流入消费者手中。单一的交易方式不仅增加了农产品流通难度,也让农户在应对市场变化中很难及时作出反应。
对此,为加大扶持力度,《规划》不仅提出了改革创新投融资方式,也进一步明确将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比如,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以及小型微利农产品流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化政府投资,通过设立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基金、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广公私合营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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