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16 19:54 来源:证劵日报网
10月1日起,重庆市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由此引发了房产税是否正式出台的猜测。目前业界认为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
根据重庆市地税局日前发布的公告,符合缴纳房产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在10月1日-31日期间主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自2011年以来,重庆房产税的起征点也经历了4次上调,从最初的9941元/平方米,上调至目前的13192元/平方米。
而与“房产税”一字之差的“房地产税”,已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有关人士透露,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前不久表示,今年将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对此,有专家预计房地产税有望于“十三五”前两年推出。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佐建议适时开征新的房地产税。他表示,房地产税的改革应当将房产、土地相关的税费改革统筹考虑,逐步合并现行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印花税中的有关征税项目以及房地产方面的某些合理的、具有税收性质的政府收费,建立城乡统一、房地统一、与各国普遍开征的房地产税基本一致的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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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是指包括居民消费住房在内,于不动产持有环节(或称保有环节)的税收,其改革关键是使一部分消费住房保有环节上的税收调节从无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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