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10 10:38 来源:法制网
司法网拍的零佣金和公开透明给当事人带来了实惠,但中介带客擅闯法院查封房屋以及撕毁法院封条冒充房东等事件仍在发生。对此,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连出重拳,对两起案件作出了处理,一房产中介罚款10万元,相关负责人拘留15日。对被告人匡某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拘役4个月。
中介带客擅闯法院查封房屋
2017年7月,梁溪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案件判决季某与谢某归还借款1000万元及相关利息。在进入执行阶段后,因谢某名下相关财产不足以履行其相关债务,谢某名下的房产便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法院对房屋采取了现场换锁、贴封条、公告等相关程序后,房屋进入了评估阶段。今年3月,承办法官尤祺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套房屋有房客出入看房。法官立即去现场勘查,发现有疑似中介人员撕毁法院封条,采取换锁或翻窗的方式强行带客看房。通过走访和一系列技术手段,法官确定进入涉案房屋的人员系某房地产中介的员工。
在法官再次到达现场时,正好遇到某房地产中介的客户经理黄某等人,对方正准备带买家看房。亮明身份后,法官对黄某进行了一番询问,黄某总是顾左右而言他,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法警将黄某一行7人带至法院接受讯问。在确凿的证据和法律的威慑面前,黄某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如实交代了撕封条的经过。
由于黄某公然撕毁法院封条,挑战司法权威,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最终,梁溪法院对该房产中介作出罚款10万元,对黄某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可以对单位处以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根据妨碍执行的情节,对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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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毁法院封条冒充房东收租
2017年6月,匡某在某小区推销家用挂件,看到一家住户的门上张贴了法院的查封公告。因匡某知晓法院查封的房产里面无人居住,遂动起了歪脑筋。匡某叫来开锁的锁匠把房子的门锁芯换掉,并配了几把钥匙。随后,匡某在网上发布招租信息。信息一发布,很快就有人和匡某联系要求看房。
匡某按照双方约定的看房时间到达地点。匡某告知对方,房屋被隔成了5个小间,房子是其朋友的,在国外,房屋很快会过户到他名下。看房人要求租三个月,双方商定了价格为每月650元。匡某称,看房人曾几次三番要求其签订租房协议,他都以在外地忙为由搪塞。由于租房人流动性大、租期短,匡某每次都用上述理由蒙骗对方。
同年8月,匡某又发现一户被贴了封条的房子。匡某故技重施,再次上演骗局,先后骗得四名被害人共计6150元。但随着被查封的房屋临近拍卖,匡某露馅了。在梁溪法院执行干警上门查看盘问时,匡某支支吾吾不愿回答,甚至乘隙逃跑。最后,法院将匡某移送至公安机关。
经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匡某非法处置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告人匡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官表示,被告人匡某在明知房屋是法院查封的财产,还擅自撕毁封条,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执行的活动,损害了法律的威严和依法执行的严肃性,情节恶劣,故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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