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密码注册 登录

投稿请发至邮箱:news@swcjw.com.cn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头条 > 头条下

P2P监管规则有望推出 或不再为投资人兜底

时间:2014-07-21 15:5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作为互联网金融最主要的角色,P2P网贷平台正在两极化发展,一面是跑路、倒闭负面不断,一面是已有声誉的网贷公司在监管规则将出之时,努力求解发展瓶颈。近日接受人民网金融记者采访的多名P2P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着手“去担保化”,同时提倡分散投资,将风险降到最低。


  人民网上海7月21日电(魏倩)作为互联网金融最主要的角色,P2P网贷平台正在两极化发展,一面是跑路、倒闭负面不断,一面是已有声誉的网贷公司在监管规则将出之时,努力求解发展瓶颈。近日接受人民网金融记者采访的多名P2P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着手“去担保化”,同时提倡分散投资,将风险降到最低。

  而监管方面最新的消息是,19日,中国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2014上海新金融年后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表示,当前银监会正在研究P2P监管规则,将尽快推出。他亦指出,监管最主要是不能搞资金池,更不能去挂担保公司。

  着手“去担保化”

  根据网贷之家统计的数据,截至2014年6月底,P2P平台约达1184家,成交量约为818.37亿元。

  在这些平台中,大约存在着纯撮合线上模式(拍拍贷)、最主流的线上+线下(人人贷)以及提供第三方担保模式(陆金所)。但是由于我国缺乏成熟的金融基础设施,特别是征信体系,很多P2P平台都提供软性担保,为投资人提供本金兜底。

  比如“你我贷”就会从投资人收益中计提风险金,来覆盖掉坏账比例。提取比例通常是坏账率的2~3倍。

  网贷公司的实践也证明,兜底之举更适合现阶段投资者的习惯,并且极大影响平台的资金来源,所以也是一种无奈之举。但是提供担保有触及红线(银监会四大红线之一是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嫌疑,因此不少P2P已开始着手“去担保化”。

  记者获悉“你我贷“三季度将推出没有担保的产品,完全把风险推向市场。更早前陆金所也提出“去担保化”。由于信贷风险通常是滞后的,随着未来大量贷款将至偿付期,坏账率提升,那么担保赔付压力相应增加。

  “去担保运营,也要看监管和企业之间的博弈,如果监管很放松,企业就没有动力区化解”。“你我贷”总裁严定贵向记者表示。对平台来说“去担保”,会面临着收益降低,成本升高,当然长期来看不承担风险是有好处的,短期会有阵痛。“我们是铁心要推,让投资人自己承担风险,要去引导他们有效识别风险”。

  目前P2P行业存在欺诈、过度宣传、交易不透明等风险,尤其是欺诈风险。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19日说,他们的呆账率里有很大比率就是客户借了之后,过了几个月找不到人,一切信息都是假的。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以来跑路的大约130多家。

  监管难题如何破解

  目前对于P2P如何监管各方并无统一答案,仅对口监管单位银监会划定四条红线:平台的中介性质;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监管规则迟迟难以出台的一个困扰就是P2P定位争议:它到底是信息中介还是类金融机构。此前银监会将P2P定位于信息中介。在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张晓朴看来,P2P平台应该定位为金融服务的提供者,而不应该有自身太重的资产负债表,甚至也不能做信用中介一类的决策。

  19日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说,她个人更倾向于认为P2P公司是放贷机构,而不是一个简单的中介,因为涉及到信贷交易的贷款调查、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等。

  明确定位的意义在于决定P2P能否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因为这直接影响P2P网贷信用评估、贷款定价和风险管理。P2P行业自身则一直希望对接央行征信系统防控风险。“对于机构的性质认定并该不影响系统开放。”20日点融网创始人郭宇航对人民网金融记者表示。

  多次参与银监会座谈调研的郭宇航透露,他们(银监会)对P2P平台性质认定是信用中介还是信息中介,对注册资本金、高管背景和IT平台的基本准入门槛会做一定限制。

  那么监管空白期、征信亦不完善的情况下P2P平台自身如何控制风险呢?计葵生19日建议,短期内P2P平台没办法做到完全透明,那么分散投资、计提准备金以及第三方登记一定要做。

  严定贵则表示,做信贷最重要是控制风险。他们的风控团队希望能对借款人有明细的标记,能够做到像一把尺子一样甄别借款人。

█请返回商务财经网新闻首页>>>>>

标签:P2P,监管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商务财经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商务财经网介绍|投资者关系 Investor Relations|联系我们|法律义务|意见反馈|版权声明

商务财经网Copyright©《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70608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