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04 11:0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昨日(11月3日),国土资源部官方信息显示,在首批两个页岩气招标区块探矿权勘查期满处置结果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28,SH;以下简称中石化)和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煤层气)因未完成承诺的勘查投入比例,分别缴纳违约金约800万元和600万元,并被核减勘查区块面积。
中石化与河南煤层气是第一轮页岩气矿权招标中仅有的两家中标公司。国土部开罚单之举也警示了第二轮中标企业 “圈而不探”的行为,或将督促第二轮中标公司在勘探上加速。
不过资金实力雄厚的中石化因勘探投入不足而受到处罚颇有些让人感到意外,这或许意味着国内页岩气勘探开发仍然面临多方面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向中石化方面求证,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两公司被罚1400万元
2011年7月18日,国土资源部首次通过招标方式出让两个页岩气勘查区块——“渝黔南川页岩气勘查区块”和“渝黔湘秀山页岩气勘查区块”,探矿权人分别为中石化和河南煤层气,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均为3年。
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10月底的文件显示,在3年勘查期内,中石化的“南川区块”完成勘查投入4.3389亿元,为承诺投入的73%;河南煤层气的“秀山区块”完成勘查投入1.2684亿元,为承诺投入的51%。按照页岩气探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中石化按未完成承诺勘查投入的比例缴纳了797.98万元违约金,核减了“南川区块”面积593.44平方千米;河南煤层气缴纳了603.55万元违约金,核减了“秀山区块”面积994.15平方千米。
据了解,两家公司目前已缴纳了超过1400万元的违约金,并按核减面积后的区块编制了勘查实施方案,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办理探矿权延续登记手续。
“矿产资源勘探不充分受到处罚,是国际惯例。”中国石油大学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是页岩气作为独立矿种,勘探、开发与市场接轨的表现。”
董秀成认为,此前传统油气的勘探开发并没有招投标的概念,造成企业拿到资源后勘探开发迟缓的现象,导致国家资源的闲置浪费,而页岩气的招投标模式将避免这种现象。
在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看来,1400万元的违约金与1600平方千米勘探面积减缩的处罚力度并不够,“类似的现象不仅存在于页岩气的开发中,在许多能源领域都存在。只有加大处罚的力度,才能避免资源的浪费,促进行业合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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