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31 11:21 来源:经济观察报(北京)
10月28日,举报人方先生终于松了一口气,他第二次寄出的举报材料,证监会方面显示已受理。“第一次举报的是申万在销售上的问题,第二次主要是说发行上的问题。”方先生表示。
时间回到2014年7月。方先生称,他有一份信托产品到期,原申银万国证券(2015年1月与宏源证券合并为申万宏源,下称“申万”)固定收益总部执行副总边晓磊通过介绍人夏立峰向其推荐购买中恒通(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4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下称“14中恒02”)。申万系该债券的承销商。
2016年2月“14中恒02”出现根本性违约。7月27日,交涉赔付无望下,方先生认为自己在投资环节接触的相关机构涉嫌违规,包括他在内的20多名投资者向上海证监局、上海银监局等多部门实名举报投诉。但因案情较为复杂,还在调查过程中。
记者联系申万边晓磊,其表示“真实情况和他(方先生)说的有不符。”并告知记者联系申万办公室。随后,申万方面向记者回函称,方先生“对申万宏源的所述情况不属实。”至于有哪些不符,申万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这个目前比较复杂,还是以公司函为准。”
“AA评级”罗生门
中小企业私募债因风险较大,认购主体主要为机构投资者。交易所对个人投资者的购买资格做出限制:1. 个人名下的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2. 具有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3. 理解并接受私募债券风险。
方先生称,因为自己不具备两年证券投资经验,亦未知悉债券风险,因此申万方面让其走一家基金公司的通道。方先生联合亲友共出资3000万元,购买了这家基金公司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该计划再投资于“14中恒02”。
方先生提供的一份显示为申万提供给该基金公司的债券情况报告中称,“14中恒02”债权期限为两年,担保方为中元国信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元国信”),起息日2014年7月24日,债项评级AA,发行利率9.5%。“边晓磊当时承诺我在年债券收益9.5%的前提下,安排与中恒通公司签订财务顾问协议,费用为每年2%,即客户投资每年实际收益率为11.5%。”方先生称,“边晓磊说这个债券保本保息,申万能保证兑付,担保方实力也很雄厚,并由申万负责兑付,无风险。”
据夏立峰向方先生所聘律师提供的证词:“在此期间,申万并没有派人给方先生进行产品介绍,也没有人向方先生提供资料、合同或对方先生的投资风险进行提示。”
不过,记者查阅“14中恒02”募集说明书发现,除担保方中元国信机构评级为AA外,全文并未见债券的债项评级为AA级的说法。“一般而言,如果有做债券评级AA是好事,肯定会写在募集说明书里,这是加分项。”一位资深债券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
方先生提供的其与基金公司签署的资管合同显示,该专户的投资限制包括,“投资于单只债券不得超过其债券发行总量的10%”、“按成本计算,委托财产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债券不得超过委托财产资产净值20%”、“委托财产所投资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的债项信用评级在AA级(含)以上或相当于AA级(含)以上”等。
因此方先生的3000万元无法突破上述专户投资限制进行投资。
不过,方先生称,“事后基金公司和他签了资管合同的补充协议一。”其中删除了上述两条10%和20%的限制条款,但保留了需投资AA级(含)以上的债券投资限制。“我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签署了补充投资协议。”方先生称。
方先生在针对该基金的投诉函中称,该基金违反《资产管理合同》的各项投资限制,将3000万元全部投资于未经信用评级目标债券。而该基金公司在答复函中表示,“14中恒02”于投资当日债项评级为AA,符合《合同》约定。
“随后,基金公司提供了一份据说是申万提供的产品报告表明,‘主体/债项评级:无/AA’。但这份报告没有包含第三方评级机构出具的债项评级报告。”方先生介绍,“14中恒02”的《非公开转让告知书》中显示,该债券未做评级。
一名从事固收的债券从业人士称,“AAA才会争抢去投,AA评级的产品也并不是很好。评级空口无凭,肯定要拿出评级报告的。”
营收巨大差异
今年6月,方先生提交投诉函称,申万存在“夸大目标债券投资价值、许诺收益,误导投资者,对于相应风险未予充分提示”、“隐瞒目标债券未限制个人认购的事实,规避债券合格投资者审查义务,要求方先生通过认购资管计划购买目标债券”等违规行为。方先生称,申万并没有给他做过风险评估、甄别合格个人客户。
令方先生无法理解的是,今年8月,他和其他债权人一起赴闽取得中恒通(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该材料与申万出具的“14中恒02”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存在出入。
据方先生提供的税务材料显示,中恒通公司2012年营收(“本年累计销售额”)约为1.05亿元,2013年营收为1.26亿元。而申万出具的“14中恒02”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显示,中恒通2011年营业收入为2.61亿元,2012年度为2.78亿元,2013年1-9月的营收为2.77亿元。
记者拨打中恒通在全国企业信息系统所留电话询问,接听人士回答称,中恒通有网络上所言的欠薪情况,但是现在经营正常。
记者查阅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披露网站,输入“14中恒02”的担保公司“中元国信”,显示该公司的失信立案记录有15条,最早的一条时间为2014年7月29日;输入“中恒通”,显示其及子公司的失信立案记录有8条,最早的一条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
方先生对申万筛选项目的标准、承做债券时的尽职调查以及选择第三方担保人的专业性等提出强烈质疑。其认为,申万作为大型券商,应该在选择发债企业时进行尽职调查和做好风控,但从中恒通实际情况来看,在它获得资金注入后一年多即出现根本性违约,令方先生难以接受。
“14中恒02”违约牵出投资者对机构发行及销售环节的举报及纠纷,将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相关问题掀起一角。据了解,此前“12东飞债”、“12蓝博债”、“12蒙恒达”、“12致富债”和“13大宏债”5只债券的发行人无法兑付债券本金和/或利息,相关担保方均未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导致债券违约。
(原标题:3000万兑付成谜 投资者两度举报申万)
责编/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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