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06 18:57 来源:新华网
中国人民银行5日发布通知,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支持企业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便利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等。
《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明确,凡依法可使用外汇结算的跨境交易,企业都可以使用人民币结算。支持银行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导向,按照现有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满足市场主体真实、合规的人民币跨境业务需求。
为便利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通知取消了相关账户开立和资金使用等有关方面的限制,明确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办理相关业务。通知要求银行应确保境外投资者的人民币利润、股息等投资收益依法自由汇出。
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满足个人项下雇员报酬、社会福利、赡家款等人民币跨境结算需要,通知明确,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为个人办理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收付业务,便利境内个人将境外合法收入汇回境内使用,以及境外个人将境内合法人民币收入汇出境外。
通知明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债券、股票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可按实际需要调回境内使用,进一步简化管理流程,便利企业日常运营。通知明确了境外投资者办理碳排放权交易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的相关规定,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参与境内碳排放权交易。
人民银行表示,通知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有利于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有利于我国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商务财经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栏目更新 |
栏目热门 |
商务财经网介绍|投资者关系 Investor Relations|联系我们|法律义务|意见反馈|版权声明
商务财经网Copyright©《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70608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