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25 14:56 来源:北国网
10月2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2017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经测算评级,中信保诚人寿在此次经营评价中被评为A类。截至目前,中信保诚人寿在监管机构最新发布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即经营评价、服务评价和分类监管评价)中均为A类,这意味着中信保诚人寿在经营、服务、风险方面均获最高大类评类。
经营评价由原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对保险公司进行评价后得出。经营评价体系从速度规模、效益质量、社会贡献三个方面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价,目的是引导保险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其中,速度规模反映保险公司的发展态势;效益质量反映保险公司的经营结果,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社会贡献反映保险经营的社会效益,是保险公司发挥保险功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要求。根据评价结果,将保险公司分为A、B、C、D四类。
而所谓“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则是指原中国保监会发布的经营评价体系、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分类监管评价体系。三套指标体系分别从经营效果、服务水平和风险状况三个不同的角度对保险公司进行评价。三套指标体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一起构成了“三位一体”完整的保险公司监管评价体系,共同促进保险业防范风险、科学发展、提升服务质量。
截至目前,中信保诚人寿在监管机构最新发布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中全部实现A类评价。
其中,在分类监管评价方面,自2016年第一季度以来,中信保诚人寿连续10个季度在监管机构发布的风险综合评类评价结果中获评A类,是唯一一家连续10“A”的合外资寿险公司。在服务评价方面,2017年,得益于服务的持续创新,中信保诚人寿在监管机构公布的服务评价中荣获A大类评类,是唯一一家连续两年获此评价的合外资寿险公司。
责编/小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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