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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不再建封闭住宅小区

时间:2016-03-16 21:20    来源:全景网  

  全景网2月24日综合报道 2月21日,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文件明确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该份文件热点在于,明确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而新规出台大背景是: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打开封闭小区优缺点一览

  优点:路网通达性提高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开发商也建起封闭小区,看似为居民营造了便利的私人空间,但实际上也带来诸多不便。

  封闭小区的主要不便在于堵住了城市交通的微循环。开放小区变成街区以后,城市道路也将“变身”。《意见》提出,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

  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看来,推广街区制主要有三大好处。首先,推广街区制能够形成更多的街道,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其次,街区制是城市特征的体现,有利于为居民提供良好的交往空间,激发城市的活力和多样性。最后,街区制有利于提升土地的使用价值,便于更好地组织和疏通城市交通。

  缺点:安全隐患或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意见》不仅原则上叫停封闭小区建设,而且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也要求逐步打开。 开放已建成的封闭小区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周围路网分布,合理分拆。

  执行层面,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看来,可以采取分步走的方式,第一步让行人穿过去,接下来是自行车,管理也要跟上。

  实际上,街区制也并非没有缺点。例如,居住区楼下的车流增加,增添了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加大了居住区的噪音干扰,会一定程度降低市民居住的舒适度和生活品质。此外,也有公众担心,小区开放后,安保问题怎么保证,公民的物权是否被侵犯?

  专家表示,“实行街区制是个系统工程,意味着居民出行方式、物业管理方式、社区治安管理方式都可能改变。推广街区制,其它的配套措施也必须跟得上。”

  争议:打开封闭小区如何不违《物权法》?

  《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已经建成的小区,根据《物权法》规定非常明确,小区内道路、空地属于业主共有。如果要打开封闭小区,只能走征收、然后补偿的途径,从而实现使用权的移转,这在《物权法》上几乎是唯一的途径。

  评论:从巴菲特住宅无围墙看“小区打开”

  (全景网综合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经济时报、第一财经日报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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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封闭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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