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22 20: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六大保障政策,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院长马爱霞认为,这些政策将发挥“拉力”与“推力”互相组合的强大效应。
一是有利于提振医药行业的发展信心。
当前,我国医药经济发展面临着换挡调速的新挑战,主要经济指标增长进一步放缓。2015年,全国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885.2亿元,同比增长9.02%,较上年降低4.03个百分点,多年来首次低至个位数增长,创新发展的任务更加迫切。《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包括制定创新产品目录,加大创新产品宣传,鼓励高端应用推广,建设示范应用基地等多方面支持。《指导意见》明确深化审评审批改革,包括建立科学审评审批体系,增加透明度,引导兼并重组,减少资源浪费等高效性支持。其中,试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推动药品研发与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将会成为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的催化器。《指导意见》明确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包括营造良好环境,实施引智工程,强化人才培训,设立培养平台,加强协同创新,健全激励机制。特别是提出建立健全技术、技能等要素参与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实施技术入股等形式,将会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医药产业作为融合一、二、三产业为一体的特殊性产业,正逐渐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医药大国,2020年有望跃居世界第一医药大国,但我国医药产业大而不强的矛盾日益凸显,转型需求倍增,升级趋势加大。在国家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形势下,医药行业发展需要良好的市场环境,来加快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指导意见》明确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包括财政资金补助、投资基金引导、融资贷款服务、优惠税收激励、资本运作整合等全方位支持。《指导意见》明确健全政府采购机制,强调完善招采机制,规范竞争秩序,推进信息公开等系列化支持。《指导意见》明确加强产业协同监管机制,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形成全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包括从提高质量安全、稳定供应保障、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秩序等全产业链强化协同监管。
服务于大健康领域的医药产业迫切需要健康发展,而健康发展是离不开创新环境的支持和科学监管的保障。《指导意见》的六项保障政策配套体系,既形成了“推力”,也形成了“拉力”,必将对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持续发展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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