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16 21:57 来源:中国证券报
宏达新材5月16日晚间公告,永乐影视拟作价32.6亿元置入公司,公司拟置出8.1亿元原有全部资产和负债。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永乐影视将借壳公司上市。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告显示,上市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将与永乐影视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差额部分,上市公司拟以8.01元/股向永乐影视股东发行25230万股、并支付现金42904万元。此外,上市公司拟以9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套募资不超过10亿元。
永乐影视的主营业务为电视剧、电影的制作与发行,以电视剧的制作与发行为主。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902.13万元、31,854.04万元和61,234.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044.97万元、8,340.37万元和18,259.15万元。
永乐影视已经投资和发行的主要电视剧包括《战神》、《隋唐演义》、《梦回大唐》、《焦裕禄》、浙版《西游记》等。永乐影视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902.13万元、31854.04万元和61234.3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044.97万元、8340.37万元和18259.15万元。
公司表示,交易完成后,永乐影视可实现与资本市场的对接,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并有助于提升的综合实力和行业地位。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永乐影视将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为后续的发展提供推动力,同时有助于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分析认为,尽管拟置入资产具有一定的市场经验与制作能力,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仍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影响标的公司业绩的系统性风险。事实上,经过多年发展,电视剧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截至2015年底,我国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数量已达8,563家,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按照机构平均产量计算,2015年国内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机构的平均产量仅为1.93集,电视剧制作整体市场集中度较低,市场整体处于“供过于求”的局面。同时,各制作单位为保持并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会进行更加激烈的市场争夺,中小规模的电视剧制作机构将被逐步淘汰出局。
此外,影视剧是一种文化产品,缺乏外在的客观质量检测标准,观众主要根据自己的主观偏好和生活经验来决定是否观看影视剧作品。永乐影视如无法及时、完全地把握观众的主观喜好与价值判断,难以确保影视剧作品能够适销、畅销,可能会带来部分产品适销性达不到预期效果,从而对永乐影视营业收入、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的风险。(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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