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10 22:13 来源:网易
9日,沪深两地交易所双双就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提及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设立投资者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并要求强化风险警示措施。记者发现,两地交易所征求意见稿虽措辞不同,但主要内容相似。
在征求意见稿中,深交所规定,在最近二十个交易日内其名下日均证券类资产合计不低于30万元的个人及一般机构投资者方可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其中,证券类资产包括投资者持有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债券、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与此同时,买入A类份额的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也需满足上述要求。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投资者无须进行分级基金相关权限申请。
此外,其还规定,发生向下折算的分级基金B类份额应于折算基准日在基金简称前冠以“*”标识;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下折算且B类份额溢价较高的分级基金,要求基金管理人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在折算基准日对B类份额下午增加停牌1小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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