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10 21:03 来源:中国日报网
央广网北京1月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近日,唯品会售卖假茅台事件引发关注。去年12月8号,唯品会推出“知名白酒特惠专场”促销活动,市价850元一瓶的53度飞天茅台,只卖580元。很快,所有产品销售一空。但后来有消费者到专卖店鉴定发现,买到的商品是假货。
面对消费者投诉,唯品会后来提出,无论后续回收的产品鉴定结果如何,对本次购买商品的903位消费者都进行先行垫付商品价值10倍的补偿。通过在一些维权QQ群和微信群的调查和了解,记者发现,确实有不少消费者已经拿到了赔偿。
然而,针对唯品会提出的解决方案,中消协方面最新发布了致唯品会的劝谕函,认为唯品会虽然承认所售的是假茅台,但“回避产品的质量问题,强调‘无毒无害’,没有解除消费者对此问题的担心”,因此,进一步要求唯品会“全面客观公正检测,并公示结果”。
关于这个话题,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立栋,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锴作出了分析评论。
张立栋:唯品会在事件当中的态度确实是有问题的,如果是假货的话,应该是赔偿,而它讲了一个“补偿”,还叫做“先行垫付”,感觉是跟他没关系的,只是供应商的责任。实际上作为平台本身首先应该是有责任的。而且在这之前、之后不是还会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怎么解决。
郑传锴:作为一个专业律师,我个人认为,唯品会的措词可能是愚蠢的,甚至于给它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首先我相信这个“补偿”的措词应该是唯品会提出来的。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的,如果是惩罚性赔偿,它有权利去向供应商进行追偿,但是如果你是向消费者进行了补偿,那是你公司单方的行为,跟供应商可能是无关的,你再找供应商进行追偿的时候可能是会被拒绝的。我个人认为这种说法可能是某种商业推广的目的。但是从民事诉求的角度讲,可能将来会带来的巨大的败诉风险。
经济之声:那么,中消协给他们发的劝谕函,效力有多大?
张立栋:我个人认为这种劝谕函实际上只是一种建议。他的效力还是不如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函,可能从司法角度没有强制力,但是从整个的社会权利角度,还是有一定力度的。对于唯品会来说,你既然打出了百分百正品的口号,那如果出现了问题,你应该第一时间把这个危机转化为提高公司美誉度的机会,但是现在好像在文书上欠缺了很多法律方面的考量,也许会引来更多的麻烦。
郑传锴:这个劝谕函更多是想给唯品会先留一个回旋的余地,但是好像唯品会还没有表现出太多积极的回应。对于前面提到的这样一个补偿,事实上之前唯品会也在耍小动作,比如说单个给消费者打电话,说我给你一比三的补偿,后来消费者都拒绝了,因为你并没有承认是假货或者是有问题的,在这个情况下,是一步一步的往后退,而不是一步到位的拿出足够的诚意来面对消费者和公众。
经济之声:唯品会就是这么无辜吗?是否真的因为是供应商供应的酒,平台不知道会存在质量的问题?
郑传锴:这个不好说,而且后续还涉及到一个食品安全的问题,所谓“无毒无害”只是他单方面的一种说法。而且唯品会在进货的时候,有没有尽到自己查验的义务,包括对供货商授权书的书面审查,包括对各批次产品的核验,有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如果真的产生人身伤害或者是产品责任,那么有可能导致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经济之声:对于网购假货的问题全社会都在聚焦,唯品会或者说唯品会的合作供应商怎么这么大胆?
张立栋:现在很多人的购买行为都转到网上去了。作为电商平台来说,如果你是所谓的淘宝模式,也就是C2C的模式,你可能是因为海量的点对点,没有办法全部尽到追查、审核的义务,但如果是B2C的模式,那你应该能够作出很大程度的监管义务,现在出现了这么明显的问题,说明唯品会明显有重大的失误。比如这个供应商是从哪儿来的,之所以能打这么低的价格,首先要把模式了解清楚,如果是有人进行了大量的补贴,那这个补贴是什么动机你应该做一个义务的审查,但是现在没有做到。我们从公告中也没有看出它对供应商信息作出披露,这个供应商显然不是茅台官方所承认的,那这个产品的来源就更可疑了。作为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居然出现了低级的错误,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对唯品会的印象肯定会大打折扣。
郑传锴:实际上这种所谓对外售价低于出厂价格是存在可能性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反向倾销的可能性,有可能是茅台的竞争对手大量购进茅台,贴钱进行低价倾销来打压对手的市场价格。但是作为电商平台,应该对这种行为有一种审查的义务,至少你是一个上市公司,不应该跟着去胡闹。如果真的存在这种行政违法甚至于违反产品安全的刑事违法行为,作为上市公司,应该在设置这个项目的时候审查清楚。唯品会推这个项目的时候,实际上没有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而且对于这样一个电商平台,不可能没有这种审查的能力。大家质疑的焦点在于你到底审查了没有,是怎么审查的,什么人来审查的,居然会出现这么重大的问题,将来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经济之声:如果唯品会真的是无辜的,这个事件真的是敲响了大大的警钟。以后如果你还是这么疏忽,可能会给你带来更多、更可怕的麻烦,而且不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
郑传锴:实际上这个事件可能会给唯品会造成非常非常大的损失,因为这种所谓的垫付赔偿款是需要向供应商追偿的。但是这家供应商有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我目前来看有可能是非常悲观的。
经济之声:再从消费者方面来说,消费者看到便宜货就抢是一个共同的心理。那么,该不该抢,可以抢什么样的便宜货?
张立栋:如果价格比较低,确实很多人都会被吸引,但是消费者还是需要在下单之前考虑一下,这家公司是不是出现过一些不良口碑的事件。此外,这个产品是不是你需要的,不能因为价格低就去买它。还有就是类似的平台是不是能够给你提供同样的产品。经过多方的考虑,消费者需要给自己留一个冷静期,过了冷静期之后如果认为确实需要这个产品,那你就去买吧,如果真的能做到物美价廉,那何乐而不为呢。
经济之声:现在销售模式非常多,也不排除商家拿出补贴什么的,就想引发市场的关注度等等。如果真的一不小心踏到陷阱里头了,买着假货了,比如这个案子里,消费者拿了唯品会所谓的补偿,那是不是就不吱声了?
郑传锴:因为你的权益已经基本上得到了完全的维护,实际上不需要再进行主张权利了,但是并不代表消费者就不能再主张权利了。因为你民事损失这一块已经被填平了,但是你向相应主管机关投诉举报的权利是不会被蔑视掉的,我们可以继续投诉,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即便是消费者拿到了10倍赔偿,跟商家签订了这种保密协议,这种保密协议也可能因为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导致无效。所以消费者如果发现它的产品质量有问题,即便签订了保密协议,还是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向相应主管机关进行投诉和举报。
张立栋:消费者可能会被某些商家的所谓息事宁人的方式各个击破,但这实际上是给不良商家又留出了未来侵犯到你权益的可能性。我觉得作为消费者,你不是孤立的,你的消费行为势必会影响到整个消费环境的改善或者恶化。在遇到这种不良商家的时候,还是应该站出来把这个事情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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