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02 14:25 来源:证券日报
随着新能源汽车被定义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近期有关新能源汽车的“政策红包”密集出台。
2月26日,北京市科委、经信委等五部门发布了《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 新《办法》在保留了地方补贴制度的基础上,明确取消了2015年设立的备案制度。此外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本次依然不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范围。《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紧接着,2月27日,北京市发改委印发最新版《北京市定价目录》宣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等5个项目的定价将于4月1日起全面放开。
业内普遍认为,两项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新政为2018年产业发展方向定下基调,同时可以看到政府意志从“主导”过渡到“引导”,逐步增强市场作用力,完善基础设施布局,保障产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北京取消新能源“备案制”
地方补贴转向充电环节
据悉,此前北京新能源汽车一直实行备案制规则,即只有备案后的车型才能销售上牌并享受优惠政策。而日前发布的《《办法》第二条指出:“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依法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确定取消了2015年设立的备案制度。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在之前的老办法中,“进行备案”的责任人是经信委,然而在本次《办法》中,经信委“负责对参与本市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进行引导”、“指导在京生产企业开发适用于本市推广的新能源车型产品”,表明北京市将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加强管理,建设开放、有序的市场秩序。
此外,《办法》依然保留了地方购置补助:“本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本市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参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另行研究制定。”值得注意的是,据2018年新能源补贴政策显示,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
对于此次备案制取消,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景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初期,备案制度在市场秩序和产品把关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北京消费者提供了优质的备选车型。但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飞速发展,产品质量性能大大提升。在此背景下,备案制势必要做出改变。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在《关于2018年度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相关操作流程的通知》中也只字未提备案。国内新能源汽车两大销售一线城市同时选择此时打破地方保护壁垒,除了应中央新政破除地方保护的要求外,也为新能源汽车市场优化和多元化发展创造了良好了环境。
在赵景光看来,由于新能源指标机制的存在,尽管备案制的取消不能从总量上刺激新能源汽车销量的进一步上扬,但会在定量销量中激发起实力强劲车企的份额争夺战。
事实上,“主流电车企业早已均进入北京目录,不存在因为目录阻碍哪家销售或发展的情况。未来就是比拼谁家的产品质优价廉,谁家的技术稳定可靠。”
放开电动汽车充电定价
充电服务费短期难看涨
近年来,伴随着一系列补贴优惠政策,北京电动汽车市场蓬勃发展,电动汽车颇受消费者青睐。然而,无论是潜在消费者还是现实车主都在吐槽同一个问题,那就是公共充电设施的短缺。
为促进电动汽车业态场发展,北京加速相关基础设施布局,并逐渐放开市场。2月27日,北京市发改委印发最新版《北京市定价目录》,其中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等5个项目的定价将于4月1日起全面放开。据记者了解,此前在2015年,北京市发改委就表示对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主体不做市场准入限制,以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如今,市场开放的脚步终于落在了充电服务费定价开放上。
《证券日报》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北京市包括国家电网、普天新能源、特来电、星星充电等公共充电运营商收取的充电服务费普遍集中在0.5元/度左右,政策划定收取的服务费大约在1元/度。
对此,智充创始人丁锐认为,充电服务费本就应是市场化定价,充电桩企业应更积极地通过大数据分析、市场供需实时状态争取更大盈利空间。谁的地段好,谁充电快,自然服务费就体现出来了。他表示,定价放开短期内不会对市场产生较大浮动,“充电桩还远没到各个地方都有的程度,现在是物以稀为贵。”
星星充电副总经理郑隽一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他认为,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已无实质指导意义,将收费标准回归市场,充电桩企业和用户,能够通过相互间的买卖、协调,确保充电服务费维持在合理区间。短期来看对行业的影响并不大。
他同时提到,开放充电服务费定价意在提高社会资本建桩用桩积极性。长期来看,企业可以根据供需和使用率调整费用,使各公共充电运营商在竞争中自我调节价格,巩固自身市场地位和份额,进而淘汰一批产能落后、管理松散的充电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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