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17 21:41 来源:荆楚网
楚天都市报讯 图为:公益律师(左)在现场接受咨询
图为:受助者向公益律师送感谢信
□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通讯员陈汉君贺玲周斌摄影:楚天都市报记者宋枕涛
法律援助,帮扶弱者,匡扶正义。昨日上午,“楚天公益律师团”今年第二场法律援助现场对接会,在武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举行。大厅内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对接会吸引了300余名市民前往现场。
15名公益律师摆摊设点,接受弱势群体咨询,并与其中15名贫弱者现场结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会后,公益律师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名额,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贫弱者结对帮扶。
小老板悬赏寻“老赖”公益律师愿提供帮助
昨日一大早,55岁妇女龚明从江夏赶到现场。见到楚天都市报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许高真律师后,恳切地说:“许律师,请您一定帮我揪出‘老赖’……”。
据龚明介绍,她曾做过布匹生意,徐某欠她货款26.9万余元。2007年11月8日,她和徐某签下还款协议,徐某承诺2008年5月前还清全部款项。然而,到期后,徐某分文未还。她将徐某及其妻子曾某一并起诉至武昌区法院。在她进行诉讼保全之前,徐某夫妇紧急将其在南湖花园自住的一套房产卖掉,从此人间蒸发。
武昌区法院于2008年7月下达一审判决书,判决由徐某夫妇共同偿还龚明26.9万余元欠款及利息。昨日,记者见到这份判决书。判决书称:“被告徐某、曾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判。”
龚明称,她于2008年底向武昌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徐某夫妇既未到法院执行庭一次,也未偿还分文。今年5月,她向法院申请将徐某夫妇作为失信人,予以公示。一个月后,法院予以公示,限制其高消费和贷款等。“我做生意是小本经营,不少钱是向家人亲友借资。因欠款未追回,造成债台高筑,生意亏损,给我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我就想讨回个公道……”说到激动处,龚明泪花闪烁。
龚明表示,她愿个人悬赏追查“老赖”,若有人能提供徐某夫妇住址、资信、财产、住房及活动场所等有价值的执行信息,将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根据有价值的信息执行到位后,则最高给予2万元奖励。“以悬赏的方式来获取徐某曾某的资信,并通过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媒体监督推动,是针对失信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有益尝试,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是可取的。”公益律师许高真当即表示,愿为龚明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在帮助龚明取得有效执行信息的同时,也确保当事人最终兑现悬赏。
43万余元医疗费无人买单公益律师帮植物人提起仲裁
53岁妇女廖清梅辗转从东西湖赶来,她的丈夫江金元躺在病床上一年已余。廖清梅说,丈夫江金元于2013年9月入职一家汽车科技公司,从事驾驶员培训工作。2014年10月12日江金元下班回家后由于脑干出血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66万余元。命虽保住了,但至今仍卧床不起无任何意识。经鉴定,江金元属植物人状态,无民事行为能力。
由于公司一直未给江金元缴纳社会保险,扣减新农合报销20余万元后,江金元仍自行承担了43万余元的医疗费,对这个贫困之家来说,这是个巨大的负担。
廖清梅称,她多次找到丈夫所在公司交涉,公司以江金元曾向公司出具过《不购买社会保险申请书》,公司没有承担其医疗费的责任。
本报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怡达律师事务所何雄刚律师耐心地接待了廖清梅,指出购买社会保险是《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就算当事人提交了不购买社保的申请书,按《民法通则》相关规定也属无效协议。
何雄刚现场与廖清梅办理法律援助手续,他表示将提起医疗费用的仲裁。
妇女遭丈夫行凶致残公益律师伸援手帮助索赔
28岁少妇黄女士面容俏丽,却一脸愁容。2014年1月17日凌晨的那一幕令她刻骨铭心。当天,她和丈夫陈某发生激烈口角后。陈某向她头部等部位狂砍20余刀,她的右手腕、左手掌当场被砍断,昏死过去。陈某则自杀身亡。
黄女士说,她与陈某于2008年结婚,2012年陈某将她带至南宁搞传销,遭到她的娘家人强烈反对。她不满丈夫一家人痴迷传销,于2013年提起离婚讼诉,后陈某表示悔过,她予以撤诉。此后,陈某仍要她加入传销组织,夫妻关系日趋紧张,后发生悲剧。
黄女士称,陈某死亡后,夫妻共同房产被她和陈某的父母共同继承。房产被评估为60余万元,她需要偿还贷款31万元,另需付给陈某的父母15万元,她才能取得全部产权。而她被砍伤后丧失了劳动能力,未获分文赔偿,她希望向陈某的父母提起民事索赔。“陈某是云梦人。我到云梦法院立案,对方说要到案发地武汉立案。我到武汉法院立案,对方说要到被告所在地云梦立案。奔波一年多了,也没有结果。”黄女士感慨不已。
接待黄女士的是本报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余钢律师。余钢当即表示愿帮助黄女士索赔,“我将向省高院反映,希望省高院能协调立案,为弱者维权。”
在公益律师帮助下打赢官司
三名受助者特意赶来致谢
此前,有2名公益律师先后帮助3名当事人打赢官司。得知昨日的活动后,3名当事人赶至现场向2名公益律师赠送锦旗表示谢意。
今年7月1日,家住黄陂的陶女士向本报公益律师团成员、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朱宏伟律师求助。两年前,陶女士与丈夫离婚后,身患残疾的她独自带着未成年的儿子生活。今年初,前夫突然意外死亡,在清理前夫遗物时,陶女士发现前夫生前共计9.9万元全部由儿子的叔伯占有。她交涉后,对方称怕她改嫁财产易主,说是等其子结婚后再给这笔钱。
公益律师朱宏伟为陶女士提供法律援助,诉至黄陂区法院王家河法庭,但叔伯在开庭当日将存款全部取走。9月,朱律师协助办案法官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终于促成各方调解让步,叔伯给付8万元和解。
昨日上午,陶女士专程赶至现场,将一面写有“捍卫正义,敬业正直”的锦旗赠送给朱宏伟。
受伤货车司机汪少明在看到本报的一篇报道后,因其经历相似,遂找到报道中提及的律师朱宏伟。后通过公益律师朱宏伟帮助打官司(详情见本报3月20日A11版),近日终审获赔36万余元。汪少明将一面写有“法律卫士,社会良心”的锦旗赠送给他。
另一公益律师许高真也收到受援人姚想珍太婆赠送的锦旗。85岁的姚想珍太婆房屋被强拆后,三年未得到安置或补偿,辗转武汉、南京几个子女家轮流居住,身心疲惫。在公益律师许高真的奔波努力下,姚太婆拿到42万元补偿款(详情见本报9月19日A07版)。
3名当事人均表示,对公益律师的援助结果非常满意,同时也感谢楚天都市报为他们搭建了这个桥梁,公益律师让他们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社会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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