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11 08:54 来源:凤凰网
记者见到郑鸥时,他正在家中休养,虽然被释放已有5个月,但他仍然眼眶红肿、身体虚弱,看上去精神状态很差。哥哥郑毅离他住的小区很近,但不愿意再见人、也不愿再回忆往事。兄弟俩是李俊的外甥,其中郑鸥在集团承担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在本案中,法院判决两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执行了有期徒刑18个月。
据郑鸥描述,2010年11月3日下午,他在集团三楼办事,接到办公室文员的电话,说:有人找你,下来一下吧。来到集团负一楼,郑鸥看到两人的胸牌上写着091-1012。专案组的人员只问他是不是郑鸥、老家是不是湖北的,便将他带到办公室附近的沙坪坝区戒毒所,在提讯室提讯。坐在老虎凳上,郑鸥遭到殴打和辱骂,在30多个小时中不能吃饭、喝水、如厕。
根据郑鸥回忆,他随后又被转移至沙坪坝区看守所进行审讯,专案组通过各种威逼利诱希望他能认罪、签口供。此外,在关押过程中,要求他签署俊峰实业的个股转让。其间郑鸥坐过两天两夜的老虎凳,被吊在空中8个小时。而在案件开审前,虽然一共见了3次律师,但前两次的时候专案组都不让说案情,律师会见的内容就是寒暄安慰。
在刑满释放后,郑鸥说自己已经精疲力尽,面对年幼的女儿,郑鸥不知如何向她解释这段消失的日子。与此同时,郑鸥的心理也遭受了严重的创伤,他停止了所有的工作,希望能够恢复过来。唯一令他感到安慰的是,这段时间已经过去了。
文字整理/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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