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14 21:34 来源:新华网
贵州清镇:对一乡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认为该乡政府怠于履职致林木被滥伐事实及后果仍在持续
本报讯(记者郭洪平)记者1月1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6年12月16日,贵州省清镇市检察院因清镇市流长苗族乡政府未依法履行职责,向清镇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清镇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3年12月,流长苗族乡政府将其管理的“木叶高坡林场”(林种为防护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及经营权违法转包给他人,改变了林地用途。2016年2月,该林场受让人将林场林木卖给他人砍伐,导致该林场林木被滥伐。2016年10月17日,清镇市检察院向流长苗族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其在履行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并建议纠正。同年11月17日,流长苗族乡政府书面回复,承诺将督促林场经营权人对滥伐林木进行补种,并按照森林法的相关规定提起诉讼。但其并未采取补救措施,违法事实及后果仍然在持续,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为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清镇市检察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及《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就该案向清镇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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