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7-13 20:17 来源:和讯网
摘自《金融危机深度解读:探究金融危机的演变》 作者:李凤云 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
从2006年底开始,伴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逐步扩大,美国的监管层也开始对金融监管进行反思。其金融监管领域的主要领导者在不同场合都表达了对现行监管体系重新审视的观点。
2007年5月,美联储主席本·伯南克在发表演讲时指出:“监管最好的选择就是用持续的、原则导向的和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来应对金融创新。”他特别强调,“为确保投资者和管理人员对其金融决策负责,监管者采取的任何措施都是对于市场纪律的加强;依靠市场纪律不应该同自由放任政策相混淆,市场纪律通常需要政府监督的支持”。
2007年10月,美国货币监理署署长约翰·杜根(JohnDugan)在第二届中美监管磋商期间表示,“金融市场目前还处在波动之中,因此,不宜对监管效果妄下评论。……目前的情况并不意味着美国的监管方式是失败的,但是,确实需要引起监管者的反思,也许应更早地采取一些措施。”
伯南克的谈话与其前任格林斯潘“政府干预往往会带来问题,而不能成为解决问题的手段”的表述相比,很显然更加偏向于市场的监管,约翰·杜根虽然不愿马上承认现行模式存在的问题,但还是说要“反思”。他们意识到监管重要性的这些表示确实与极端的自由市场经济观点有着本质的不同,对于政府监管和市场纪律的发挥有了更加客观和平衡的态度。
美国监管当局在反思的同时,也在采取积极行动。
2007年1月,美国参议员查尔斯·斯库莫和纽约市长迈克尔·布隆伯格联合发表了一份报告,指出“如果美国不改变其公共金融政策,纽约将失去其全球金融中心地位”,并且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包括建立“共享的监管原则”、推行“安全审查改革”和制定“更为现代化的金融服务法规”等。
2007年3月,美国商会提交的报告称,“美国的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受到了限制,美国目前的监管框架是在上世纪(20世纪)30年代建立起来的,已经不适应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需要,美国政府应当考虑进行更加面向金融市场和参与者的监管改革”。
2007年6月,美国国会下属的独立的政府问责办公室专门召集总审计长会议,研究如何改进美国监管体制问题。该办公室早在2004年10月就发表了题为“行业发展促使再思美国监管结构”的报告,指出“总体而言,美国并没有顺应全球协调、统一监管标准的潮流和行动而采取根本措施改变其金融监管架构,越来越多的人员开始质疑美国目前分散的监管体系是否适应今天的市场环境,特别是一些大型、复杂的金融机构采用并表方式管理它们的风险”;“尽管单靠完善监管架构本身并不能确保监管者能够实现监管目标,但架构本身的合理性确实有助于实现持续、一致和全面的监管”。
2007年7月,美国新成立的“金融行业监管协会(FINRA)”在成立之后也一再呼吁改革美国金融监管制度。
2007年11月,美国金融服务圆桌组织发表了一篇题为“提升美国金融竞争力蓝图”的报告,指出美国的监管体系存在结构性缺点:“监管机构的目标不同,多个联邦和州监管者的不同目标会带来潜在的监管冲突,导致监管套利问题。当冲突发生时,会延缓政策的执行,导致美国金融机构在与外国竞争者竞争时处于劣势。”报告还建议“美国全部监管机构都要建立以原则为导向的监管方法”。
同样在2007年11月,美国证券行业和金融市场协会应美国财政部的要求对美金融监管体系也发表了评论报告。该报告主张重整美国的金融监管架构,例如合并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等。
从以上可见,如何规避多头监管模式下的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问题已经成为美国金融界普遍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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