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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推“争议”功能 公众号不能继续任性了

时间:2017-07-19 23:00    来源:华尔街见闻  

  7月19日,有消息称,微信公众平台将上线“争议”功能,网上流出一张微信公众号文章展示“争议详情”的截图。文章上方标有“以下内容存在争议”,页面下方有一块区域为“权利人有话说”,展示争议双方的声明。对此,微信团队向媒体回应:消息属实。此外,腾讯客服官网也公布了《关于公众平台“争议”流程相关问题说明》。

  据新榜求证,微信“争议”功能七月19日晚9点多已正式上线。

  此前,在微信文章投诉页面已经有一项为“侵权(冒充他人、侵犯名誉等)”,是个人或企业等民事主体等被诽谤侮辱、人身权或知识产权等侵犯的投诉途径。但该投诉途径程序较为繁杂,往往无法及时解决争端。

  同时,在法院尚未作出判决之前,微信无权决定公众号是否构成侵权要件,无法删稿。但是诉讼途径往往会耗费大量的时间,文章也因此流传开来。这对企业或个人造成的恶劣影响无可挽回,也不利于微信平台的良性发展。近年来,微信就一直因对抄袭行为不作为饱受批评。

  分析认为,有了“争议”这项新功能之后,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在页面上发布声明,当读者打开文章时也会看到“以下内容存在争议”的提醒。

  微信推出争议展示功能,正是从平台的角度出发,为有名誉权纠纷的双方提供一个可以公开陈述的空间,在不删稿的情况下,告知读者文章可能存在的问题,既发挥平台监督的作用,也不会有僭越之嫌。

  对于微信的“争议”功能,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旭华认为,有必要在社交软件平台中建立一种机制,类似于投诉—申诉—决定的电商投诉机制。而为了能够体现社交软件的公开性、透明性、参与性,采取类似于“网络陪审员”的机制,将双方投诉与申诉的内容在新规则约束范围内经过筛选予以公布,由公众做出决定,也应该是目前的最佳选择。

  至于是否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吴旭华认为存在可能,但概率较低,理由如下:

  第一,投诉和被投诉人所提交的材料应当在规则范围内,许可给了腾讯公司发布;

  第二,腾讯公司在发布内容之前,也需要进行筛选,防止二次侵权公开化;

  第三,即使部分当事人认为构成侵权而提起诉讼,腾讯公司也不会被牵扯进去,这才是最重要也是最为关键目的和结果。

  以下是腾讯关于公众平台“争议”流程相关问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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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微信推“争议”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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